来源:昌黎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4-04-16 16:01:31 阅读量:439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四巡察组于2023年4月20日至7月14日对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开展了常规巡察,8月10日向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坚决把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阶段最核心、最重要、最紧迫的政治任务来抓,迅速统一思想、全面动员部署、立即整改落实,使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强化思想认识,扛起巡察整改政治担当。接收反馈巡察意见后,立即召开了党委(扩大)会议,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省、市、县委对巡察工作的指示精神和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要求把思想认识全面统一到中央、省、市、县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紧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由党委书记张建民主持召开了专题会议,对落实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专题研讨部署。研究制定了《中共昌黎县应急管理局委员会关于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整改清单,成立了由党委书记张建民任组长,党委委员任副组长,其余副职、各科室中队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徐妙灵任办公室主任。保证巡察整改工作领导有力、组织有方。
(三)强化调度督导,全力以赴抓好整改落实。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形式,对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进行深入反思剖析,做到照单全收、深挖细照、找准症结、立行立改,确保整改到位、对账销号。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研究细化分解成27个具体问题,逐项建立工作台账,保障了整改落实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局党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多次召开党委会议进行研究部署。截至目前,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的27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一)贯彻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差距,用创新理念促进安全生产工作效果不明显。
(1)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领域重要讲话精神不深、不实。”问题。一是党委持续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领域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9月26日、10月27日均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作为党委会议第一议题,9月14日在总支部第三季度全体党员大会上组织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真正做到系统学、深入学、长期学。二是理论联系实际,对应急工作的复杂性和突发性形成正确深入的见解,多次召开党委会议,结合第一议题和我局实际存在的问题,深入讨论、集思广益为适应“全灾种”“大应急”工作需要提出具有针对性和创新性的工作方法。
(2)针对“应急体系建设不健全。”问题。一是加大统筹推进应急预案评估修订工作力度,积极推进完成各类预案的修订备案工作,截至目前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了《昌黎县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等34 个全县性应急预案;二是督促有关部门及时上报部门预案,13个部门的28项部门完成预案17个,由于特殊原因未完成的11个预案全部做出了情况说明,局党委将持续做好统筹修订和督促上报工作。
(3)针对“履职能力与工作要求不相适应。”问题。一是分别于3月31日、6月30日、11月7日通过参加省市行政执法视频培训会、聘请专家现场讲座等方式,系统学习《安全生产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并将学习活动持续落实到日常工作中;二是积极鼓励相关科室人员考取地震、水利等职业资格证书,全方位提高在职人员专业素养,做到术业有专攻。三是加强对乡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培训和业务指导,提升乡镇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强化监管严格执法,应该处罚的必须处罚,彻底消除隐患苗头。四是积极推进县局执法人员与乡镇执法人员开展联合执法,在执法过程中对乡镇执法人员进行业务指导。2023年11月7日,我局组织开展昌黎县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培训。我局全部执法人员和全县16个乡镇的执法人员参训。五是落实对专业救援人员的技能培训,水上专业救援人员现已有2人通过冲锋舟驾驶员培训并取证。另已确定2名冲锋舟驾驶员、2名潜水员、4名急流洪水救援人员准备报名参加培训。
2.党委履职尽责执行力度不足,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
(4)针对“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乏力。”问题。2023年9月27日,县安委办专门组织召开了整改工作推进会督办问题整改,对近3年县安委办下发的督办函进行逐项梳理,截至目前,已督促落实整改14个督办函共475条问题隐患,极大消除了安全隐患,压实了各方安全生产责任。2024年2月,县安委办将针对整改缓慢单位,按照《昌黎县安全生产约谈制度》,提请政府成立约谈领导小组,启动约谈程序,对相关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听取被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相关情况汇报,督办落实问题整改。下一步,县安委办将建立督办问题隐患清单台账制度,确保问题隐患逐项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能立即整改的抓紧整改销号,一时整改存在困难的制定整改方案逐步落实。
(5)针对“‘双控’机制建设迟滞。”问题。一是组织各乡镇各部门对“双控”机制建设情况进行摸底,建立清单,对应建立未建立的督导相关乡镇、部门推进。二是将企业“双控”机制建设风险辨识不清、隐患管控措施不适用等情况列入执法重点检查项及指导帮扶重点内容。其中2023年对全县47家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双控”机制建设评估工作,发现问题282项,已整改282项;工贸领域重点监管企业“双控”均能有效运行。三是定期联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企业“双控”机制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并列入对乡镇、部门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促进“双控”机制建设工作走深走实。
(6)针对“防灾减灾宣传不到位。”问题。一是在2023年7月28日防震减灾宣传周、10月13日国际减灾日宣传周期间,先后在东山公园进行抗震减灾宣传,并积极推进防震减灾安全知识进农村、社区、学校,先后在碣海名城小区、昌黎卫校、朱各庄宏兴小学、荒佃庄镇集市开展宣传活动;二是建立微信防灾减灾工作群开展宣传,制作抗震防灾短视频在防灾减灾工作群和朋友圈转发进行宣传。
(7)针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不到位,执法覆盖面不全。”问题。由于我局执法人员水平有限,企业负责人落实安全监管主体责任不到位,导致出现以上问题。一是对执法事项再梳理,重点对未覆盖的执法事项进行再细化梳理,制订了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综合事项检查表单以及安全生产重点领域监督检查事项检查表单,及时发现相关违法行为并依法查处。二是安排专人负责执法事项覆盖工作,推进行政执法事项覆盖,重点狠抓行政执法事项实施,做到行政执法事项覆盖率不低于10%。
(8)针对“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工作推进迟缓。”问题。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已完成政府网站公示,并按照相关单位反馈意见修改,经县减灾委主任批准,于2023年11月22日以县减灾委的名义印发。根据相关要求,县级无需出台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办法及认定机构办法。
(9)针对“森林防火工作还存在短板。”问题。一是2021年9月,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转隶到县应急管理局,对于未及时制定《2021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实施方案》问题,已整改并举一反三,按时间节点制定下发森林防灭火的相关文件,杜绝此类问题发生;二是2024年第四季度,通过微信等多种媒体平台发放《昌黎县森林消防大队招聘公告》积极地进行补招工作,通过严格的面试、体侧,目前60人的森防队伍已配齐,于2024年1月入职;三是按照防灭火物资储备库建设标准,在营房设立常用库1间和储备库2间,并安排专人负责管理。每周六由各中队长负责,以中队为单位对各自机具设备进行检拭保养维护,确保各种扑火机具随时处于完好状态。
(10)针对“防汛抗旱工作还有弱项。”问题。一是按照相关要求,及时修订了2023年《昌黎县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并下发到相关单位;二是应急与住建、水务、气象等相关部门建立了会商机制,并将住建、水务、气象、应急、城管等五个部门视频监控信息,整合到县防办视频会议室,实现互通互联、实时共享,及时研判。
3.意识形态和保密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制度执行不严格。
(11)针对“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问题。一是党委提高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视程度,于12月5日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听取了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汇报,研究部署了2024年意识形态工作计划;二是坚持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委会议第一议题,要求班子成员注重利用督导检查企业的机会开展二十大精神宣讲,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好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活动;三是要求全局干部职工长期使用学习强国平台开展学习,并定期检查使用情况,在机关工作群进行通报;四是要求班子成员将理论中心组学习与工作实际相结合,并在本年度四述报告中将注重总结意识形态工作开展的成果。
(12)针对“保密意识淡薄,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一是提高局党委对保密工作的重视,于2023年12月5日召开党委会议听取保密工作汇报,部署2024年保密工作,要求局办公室加强涉密档案管理工作,于2024年1月15日召开机关全体会议开展保密业务知识培训。二是已组织未签订人员立即签订保密承诺书,并做好保密承诺书留存工作。三是已对接徐胜祥、刘景玮等离岗涉密人员,完善脱密相关手续,并引以为戒。四是加强档案管理,根据县委保密机要局要求,将涉密文件中混杂的“内部文件”和其他没有明确标定密级的文件挑选出来,今后将注意涉密与非涉密文件区分留存,避免混淆。
4.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够有力,整改成效不明显。
(13)针对“科室设置与《三定方案》不符”问题。严格按照《昌黎县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昌办字〔2019〕5号)《关于理顺森林防灭火体制机制涉及有关机构编制事宜的通知》(昌编〔2021〕9号)《关于调整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设置的通知》(昌编〔2021〕17号)《关于调整理顺防汛抗旱指挥工作机制及有关机构编制事宜的通知》(昌编〔2022〕13号)文件精神,将科室进行调整,并按照职责进行整合,于2024年1月19日召开党委扩大会议,研究科室整合工作,原监管一科与监管三科合并成立工贸科,财务室人员和职能划入办公室。
(二)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方面
1.责任心不强,工作作风不实。
(14)针对“未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问题。我局执法监督股制定了行政执法检查台账和行政执法处罚台账,并及时提醒各科室、中队在行政处罚后在河北省公示平台对行政处罚后的企业进行公示,在今后的工作继续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15)针对“执法案卷管理不规范。”问题。一是制定规范的行政执法检查、行政处罚台账,并加强办案人员业务培训,于2023年11月7日聘请县检察院五级检察官助理杨璐凝老师针对行政处罚中常见的不规范问题、如何理解《行政处罚法》制度设计的底层逻辑以及把握规范行政执法的关键环节、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给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和推进依法行政带来的影响等方面进行讲解;严格落实执法案卷移交管理制度,将装订好的行政执法案卷于2024年1月统一交由办公室存档备案。二是加强档案管理员培训和队伍建设,请县档案馆专业工作人员对我局档案管理、分类整理工作进行了专业的培训,着力提高档案管理员素质和专业技能,选择专业技术强、有责任心的人员从事档案管理工作,熟悉档案管理的各个环节和要求,提高档案管理质量。
(16)针对“审批程序不完善,案卷文本制作不规范。”问题。一是强化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学习,学习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案卷文书制作规范及办案技巧等内容,确保执法人员熟练掌握办案依据和文书制作要求。二是狠抓执法文书细节,对案件查处流程、案件审批、人员签字及文书装订等细节设置严格标准,确保每一份案卷文书的严谨性、准确性。对每一份案卷进行规范性审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执法文书规范齐备。三是定期开展案卷评查活动,认真对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采取办案人员自查、股室交叉查、局领导集中查的方法开展,对评查出的问题进行总结归纳,监督整改,力求实现文书制作规范化。四是组织开展“讲政治、优作风、强服务、提素质”专题教育整顿活动,聚焦突出问题,查找体制机制、制度建设、督促指导等方面的深层次原因,重点整治“五类突出问题”,进一步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增强工作人员责任感、使命感。
2.对党风廉政工作认识不到位,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有差距。
(17)针对“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重视不够。”问题。一是严格落实局党委党风廉政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提高对党风廉政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于10月27日召开党委会议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及时开展警示教育,分别于9月14日、12月22日召开季度全体党员大会,通过书记讲课、观看宣讲视频等方式对全体党员开展廉政警示教育。
(18)针对“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问题。一是要求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严格要求班子成员撰写本年度“一岗双责”报告,于2024年1月11日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专题听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报告。二是2024年1月1日至15日,第一责任人与班子成员进行了廉政约谈,班子成员运用“第一种形态”主动与分管科室负责同志共13人开展了谈话提醒。
3.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存在一定的廉政风险。
(19)针对“国有资产存在流失风险。”问题。一是加强财务管理和固定资产管理,严格执行机关内部控制制度,于今年7月重新修订了《应急管理局内部控制手册》,并于7月25日党委会议审议通过;二是将2020年采购的价值84万元抢险专用设备和物资按规定将资产进行登记入账,将2021年县林业中心向局森防办移交的3辆公务用车、91台风机、3台高压水炮等森防物资,录入我局国有资产管理系统。
(20)针对“规避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问题。由于县财政局控办给我局的公务用车编制有限,导致实际车辆运行维护费用超出预算。2024年我局严格预算管理,认真落实机关内控制度,加强了车辆经费管理力度,并将长期坚持。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议事决策程序执行不严谨,民主集中制作用发挥不明显。
(21)针对“‘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一是我局继续坚持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对超过政府限额的合同履行正常公开招标手续。二是针对我局与昌黎县利赢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60人劳务用工合同事宜,2015年7月我县组建了昌黎县森林消防大队,县林业发展中心与昌黎县利赢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采取政府招聘辅助工作人员的形式确定了森林消防专业队伍;2021年9月,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转隶到县应急管理局,县森林消防大队同步转由县应急管理局管理。2021年10月,根据《昌黎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1﹞16号)精神,我局与昌黎县利赢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了招聘辅助工作人员的劳务合同,合同期为2021年10月至2023年9月;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责任制规定(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确定我县森林消防专业队伍为60人。2022年10月,按照县政府批准的《昌黎县应急管理局关于调整县森林消防大队队员工资的请示》,调整了工资、待遇问题。为保持森林消防队伍的连续性,保障森林消防队伍防灭火综合战斗力不下降,经我局党委研究报县政府同意决定继续聘用原森林消防辅助人员。
(22)针对“民主集中制贯彻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在2023年度考核评优工作中将采取民主推优和班子推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制定了详细的实施细则,于2024年1月30日组织召开了民主测评会。二是规范股级干部任职工作,于2023年9月启动办公室主任、综合协调股股长、综合减灾股股长、执法一中队中队长的股级干部任命工作,经个人述职、民主测评、集体讨论、党委会议表决通过后,于2023年11月9日向县委组织部提交徐妙灵、张梦宇、刘景威、蒋立涛四名同志的任命请示,县委组织部已于2024年1月10日向我局下达任命通知。
2.为民服务意识不强,对民生工程质量重视不够。
(23)针对“工程项目未通过询价环节”问题。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机制,通过三方比价、招投标等方式选择具备资质的施工单位,加强建设项目管理,认真履行预决算评审等相关要求,提升为民服务意识,严格验收标准,确保工程质量。
3.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不严格,组织生活开展不规范。
(24)针对“民主生活会召开不规范。”问题。一是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安排专门科室负责做好本次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准备工作,按照时间要求向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中队征求意见建议,组织党委委员之间开展谈心谈话,并在今后的年度民主生活会会前准备工作中长期坚持。二是于2024年1月30日组织召开2023年度组织生活会,在民主评议环节组织党员开展自评互评,做到真评真议,并将继续加强对党务干部的业务培训,在今后的组织生活会中长期坚持。
(25)针对“党内组织生活开展不严肃。”问题。一是局党委对在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其他同志的批评意见基本相同的两名党委委员提出严肃批评教育;二是严肃注重民主生活会会议质量,于8月11日召开党委会议,要求党委班子成员结合本次巡察过程中发现的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四风”方面的问题,做好认真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等民主生活会前准备工作,会上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只谈问题不谈成绩,真正做到“红脸出汗”。
4.基层党的组织力弱化,存在重业务轻党建倾向。
(26)针对“对党建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问题。一是全面提高对党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于9月26日召开党委会议研究部署党建工作;二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机关支部于第三季度全体党员大会上对2021年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期间心得体会出现网摘和抄袭问题的6名党员提出严肃批评教育,并要求全体党员引以为戒,总支部委员会要求各支部委员会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引导,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27)针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并督促各支部开展学习,并将“三会一课”开展情况记录在支部手册。二是11月1日召开党委会议,对所辖机关支部、森防支部年度党建工作开展考评,避免出现漏评、忘评等现象。
三、下一步打算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精神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应急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不断加强党委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推进巡察问题整改,确保整改全面、到位、彻底。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工作,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努力打造一支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在政治上都要站得稳、靠得住,对党忠诚、业务专精、廉洁自律的应急队伍。
(二)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以本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从严务实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坚持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组织生活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
(三)进一步抓好作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定以及抓落实的长效机制,切实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委精神,充分认清党风廉政建设的形势,坚持层层负责、层层传导压力,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扛起来。
(四)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坚持标准不变、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时间推动的整改事项,加强跟踪问责,以“钉钉子”精神,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建立健全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选人用人机制、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方面人财物一体的制度,形成制度汇编,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落实责任的长效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24年4月16日至6月15日)。联系方式:0335—2883166(工作时间);邮政信箱:昌黎县市民中心四楼昌黎县应急管理局;邮政编码:066600;电子邮箱:clxajjbgs@163.com。
中共昌黎县应急管理局委员会
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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