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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昌黎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昌黎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4-04-16 15:56:39 阅读量:966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417日至714,县委第三巡察组对昌黎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进行了巡察。816日向昌黎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县城管执法局坚决贯彻第巡察组反馈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一)提升政治意识,厘清工作短板。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坚持把提高思想认识放在首要位置,多次召开会议,针对问题“综合会诊”,把此次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自觉行动,认真查找党员干部存在的理论素养差距、工作作风短板、能力水平不足等多方面问题,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局党组积极落实在巡察整改中的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全员整改。党组织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对照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的意见和提出的建议,统筹部署整改工作,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牵头7项具体问题整改,对各项问题整改情况定期调度,确保反馈意见整改到位。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牵头落实分管领域的整改责任,将问题分解到支部、科室、具体责任人,亲自上手、定期督导,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8月16日,在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会议上,党组书记对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意见照单全收,并就落实整改作表态发言。会后以党组文件形式将反馈意见下发至各党支部、股室队。8月26日,局党组召开扩大会,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反馈意见逐条逐项进行研究,局班子成员根据分管职责,主动认领问题,积极提出整改措施。8月31日制定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建立台账、明确责任,确保巡察反馈意见及时整改。9月5日,在征求机关、市容、环卫三个党支部对县城管执法局党组及各班子成员的意见建议后,组织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局党组成员针对反馈意见提出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查找了自身不足,进一步明确了整改措施。

(三)细化整改措施,抓实问题整改。局党组针对反馈的问题,从思想上、政治上查找问题根源,针对存在的不足,细化整改措施,实行台账式管理,挂账督办、定期要账,确保反馈意见件件有回音、事事见成效。先后对9人次进行追责问责,形成震慑;建立、完善《昌黎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三重一大”议事规则》《昌黎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财务管理制度》《昌黎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保密工作制度》等18项规章制度,堵塞管理漏洞;实行举一反三整改,在全局范围内开展机关工作纪律、安全生产、市容市貌综合整治等集中检查、集中整治工作。邀请第三方对本部门财务开展审计工作,建立健全“网格化”管理、“三重一大”议事规则等长效机制,推动反馈问题长效化、常态化整改,防止反弹回潮。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对照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意见,截至目前,县委巡察组反馈的三个方面28条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一)贯彻落实上级决策有欠缺,城市治理效能不足方面情况

1.关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深入,指导实践工作有不足”方面

(1)针对“学习不够深入。至巡察期间,县城管局党组对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提高城市规划、建设、治理水平等内容的学习不深入”问题。一是加大学习宣传力度。在局大厅设置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展牌15块,加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北系列讲话精神的学习、宣传力度,营造浓厚宣传氛围。二是完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于2023年9月15日出台了《昌黎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理论中心组制度》,一把手任组长牵头负责组织每月开展一次理论中心组学习。完善理论中心组档案,制定学习计划、学习方案。10月20日,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党组成员、副局长杜鹏、陈大勇就如何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管理讲话精神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开展了研讨,党组书记、局长路江同志进行了总结性发言。通过强化学习,进一步提升了局党组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科学决策能力。

(2)针对“制定城市形象和城市精细化管理措施有欠缺。关于市容环境和宣传广告的反映较多。部分路段和小区外道路两侧存在坐商出门摆摊、临时摊点侵街占道经营问题,部分路段两侧店铺存在门牌字匾破损现象”问题。一是完善《城区网格路长制管理实施方案》。于2023年9月28日,进一步完善了《昌黎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实行城区网格路长制管理实施方案(试行)》,推行责任包干、分路段负责方式,实施网格化管理,在城区主次干道设立一二三级路长,一级路长为班子成员、二级路长为股室队负责人、三级路长为相关工作人员,各“路长”带领辖区负责人对责任路段就市容市貌、环境卫生、违法建筑等内容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日常巡查、督查,并通过电话提醒等方式督促相关责任人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2023年10月份以来,共发现问题5次,均已完成整改。二是组织开展市容市貌综合整治行动。结合省级文明县城创建工作,县城管执法局市容监察大队组织开展市容市貌综合整治行动,对城区占道经营、店外经营、乱贴乱画、乱倒垃圾等行为进行整治,不断提升城市形象。同时,为规范非机动车管理,在城区碣阳大街、民生路、学院北路、汇文街东延、燕山南路、五峰山路等主次干道设置600余个非机动车停车位,引导市民按序停放。三是开展户外广告专项治理行动。为推进昌黎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走深走实,进一步改善市容环境,解决无序设置广告牌匾带来的占用城市道路、影响市容景观等问题,县城管执法局针对辖区主干道违规户外广告牌匾开展专项整治行动。2023年8月底至10月底,共督促门店办理户外广告牌匾备案25个,拆除违章户外广告1个。四是实施环卫精细化管理。按照“以克论净”的扫保标准,落实18小时保洁责任制,对城区主次干道进行精细化清扫保洁。利用机械化清扫车辆开展道路洒水降尘和机械化清扫保洁(每天洒水降尘和机械化清扫保洁不低于6次),城区主次干道的机械化清扫保洁率达到了100%。在城区设置7000多个生活垃圾桶、38个转运箱,配备26台环卫清运车辆对城区内产生的生活垃圾进行清运。在原有生活垃圾桶基础上,县城管执法局在民生路设置15个生活垃圾桶(原有10个,增设了5个垃圾桶);在东大市场段设置17个生活垃圾桶(原有12个,增设了5个垃圾桶);在燕山路设置35个生活垃圾收集桶(原有20个,增设了15个垃圾桶)。同时,在碣阳大街采取上门收取的方式,对商户产生的生活垃圾进行收集。通过增设垃圾桶,强化日常收运等措施,满足了沿街商户日常需求。目前,县城区范围生活垃圾基本达到了日产日清。五是加强节假日及早晚高峰期间的市容市貌管理。在节假日期间,全力做好城区环卫保洁和垃圾清运。同时,采取轮流上岗的方式,强化城区市容秩序管理。成立专门中队,加强早晚高峰期间的城市容貌监管力度,保障城区市容市貌规范、有序。

2.关于“用新发展理念指导城管工作用力不够,城市管理作用发挥不足”方面

(1)针对“统筹协调作用未能有效发挥。县垃圾分类办公室(设在城管局)统筹协调力度不强,相关责任部门特别是住建、卫健、昌黎镇等主要部门,参与垃圾分类工作不够积极主动,工作合力尚未形成。全县仍有100多个小区未实行分类”问题。完善生活垃圾分类综合协调机制。强化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在物业办、卫建、昌黎镇设置专职联系人并安排专人与其进行对接,及时将生活垃圾相关政策及工作任务进行传达。2023年8月16日至10月底,通过与相关部门配合,县城管执法局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宣传10次,垃圾分类培训5次。通过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协调机制,进一步形成合力,推进了我县生活垃圾分类进程。截止10月底,新增垃圾分类小区12个,已完成80个小区垃圾分类设施建设。

(2)针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展缓慢。《2022年秦皇岛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2022年11月建成区范围内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75%以上,厨余垃圾收集量占生活垃圾清运量比例达到15%以上,且分类处理。但至年底,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只完成38.2%,至巡察结束,也仅完成45%。已经实行垃圾分类的小区,目前厨余垃圾仍然与其他垃圾混装混运,未进行分类运输”问题。一是强化日常宣传。2023年8月16日至10月底,通过与相关部门配合,县城管执法局在小区及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宣传10次,垃圾分类培训5次。通过宣传垃圾分类相关知识,不断提升小区居民垃圾分类意识;二是采取市场化运作的方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选择第三方公司,负责城区范围内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与物业办、昌黎镇积极配合,做好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引导,目前,全县公共机构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垃圾分类达到全覆盖。同时,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扩大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小区范围,提升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截止到10月底,垃圾分类小区覆盖率达到60%。下一步,县城管执法局将持续推进垃圾分类进小区工作,预计到2024年上半年垃圾分类小区覆盖率将达到75%以上。三是完善厨余垃圾收运体系。在垃圾分类试点小区设置59台垃圾分类收集车(其他垃圾运输车辆55辆,厨余垃圾2辆,可回收物1辆,有害垃圾1辆),在引导居民将产生垃圾分类投放的基础上,做好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同时,在城区325家餐饮门店设置756个厨余垃圾垃圾桶,对城区范围内的餐饮单位产生的厨余垃圾进行定期收集、规范运输、无害化处理。截止到2023年10月底,餐饮单位餐厨垃圾收集率达到全覆盖。

(3)针对“12319热线作用发挥不足。2020年至2022年,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共受理24268起业务,绝大多数为聘用的信息员上报,通过12319热线电话举报的只有94起,群众知晓率不高”问题。一是加强宣传,提升群众知晓率。为进一步提升群众对“12319”(已与“12345”政务服务热线合并)的知晓率,昌黎县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印制宣传单,于2023年9月8日、10月14日在东山公园开展了宣传活动,两次活动共向居民发放宣传单约800余张。二是通过网站提升知晓率。于2023年10月24日在昌黎县政府网站更新“昌黎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方式和救济渠道”,将12319服务热线纳入监督范围。10月底,12345政务服务热线共接收案件304起业务,群众知晓率明显提升。

3.关于“对执法工作缺乏足够重视,规范化程度欠佳”方面

(1)针对“《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要求,健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制,提升执法人员文明执法、规范执法水平。城管局仅在2022年自主开展了2次执法业务培训,虽然配备了7名法制审核员,但未取得明显成效,多数执法案卷仍存在违法事实认定不清、引用法律依据未明细到款、执法文书内容缺项漏项、询问笔录空白处未处理”问题。一是强化执法人员培训。实行每月开展一次执法人员培训制度,针对行政执法程序,县城管执法局于2023年9月28日、10月26日组织市容监察大队、规划执法大队骨干人员从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行政执法流程、办案程序等方面进行系统培训,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二是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组织法制审核人员参加行政执法培训,进一步提升法制审核人员责任意识。同时,对原有案卷进行检查审核,制定《昌黎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明确审核范围、审核标准。法制审核人员对报送的行政处罚案卷加强审核,加强重大执法案件的法制审核力度。局党组对重大执法案件采取集体讨论的方式确定处罚意见。三是完善行政处罚程序。在强化执法人员培训的基础上,制作标准案卷模板,组织一线执法人员按照标准案卷的要求,模拟制作全套行政处罚案卷。对模拟制作的案卷,采取集中评查的方式,开展自查自纠,保障行政执法程序合法、案卷规范。

(2)针对“执法程序不规范,违法事实证据不充分。2020年以来,共办理202件简易程序行政处罚案件、116件责令限期改正和拆除案件,均未制作《现场检查(勘验)笔录》,且责令限期改正和拆除案件均没有《询问笔录》,反映客观违法事实证据不够充分。11件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中,9件未制作《现场检查(勘验)笔录》”问题。一是强化一线执法人员培训。实行每月开展一次执法人员培训制度,针对行政执法程序,县城管执法局10月份以来开展两次执法培训,从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行政执法流程、办案程序等方面进行系统讲解,进一步强化执法流程。二是完善执法文书。对照省标准案卷模板,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于2023年10月26日组织一线执法人员对原有简易案卷进行评查,查找不足。同时,制作标准执法文书,完善执法案卷,一线执法队伍在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严格按照标准执法文书履行执法程序。

(3)针对“违法事实认定不清楚,引用条款错误。2020年至2022年41件《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其中6件违法事实认定不清楚,2件违法事实引用法律条款不准确”问题。一是制定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梳理县城管执法局行政执法职能,制作《昌黎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向各股室队发放。通过完善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进一步明确执法职能、适用法律法规条款项,清晰认定违法事实。二是加强法制审核。设置专人监督行政处罚案件的实施。在市容监察大队、规划执法大队择优选取一至两名懂业务、熟悉相关法律法规的人员,对本部门发生的简易处罚案件、责令限期改正及拆除案件的执法程序进行日常监督,发现不规范现象及时督促整改。

4.关于“落实全面深化改革任务不彻底,户外广告监管最后一公里不严格”方面

(1)针对“工作职责有交叉。户外广告牌匾、落地招牌的监管分属广告股和市容监察大队两个机构负责,虽各有侧重,但职能类似,导致监督力量分散”问题。完善户外广告管理措施,市容监察大队各中队强化日常监管,与广告中队协作配合,形成流畅管理机制。市容监察大队各中队在日常巡查中发现不规范户外广告,及时向广告中队提醒,广告中队根据提示,规范户外广告管理。2023年9月至10月底,市容监察大队各中队向广告中队交办户外广告牌匾设置巡查情况15件,广告中队均已对其进行备案。

(2)针对“户外广告设置监管不到位。2020年至2022年10月,户外广告审批职能划转前,城区登记注册并正常营业的商业门店2900余家,仅办理了55家广告牌匾审批业务。划转后至今年4月份,城区新登记注册近800家商户,城管局在巡查中发现未经审批悬挂牌匾问题后,仅提醒部分商户需要办理审批。经与审批局了解,2022年10月以来,未受理过户外广告申请业务。城管局作为监管部门,也未进行过处罚”问题。一是加大户外广告巡查力度。组织市容监察大队各中队与广告中队联合开展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强化城区户外广告牌匾管理。组织人员对肯德基对面不规范户外广告进行了拆除。二是加强与审批部门的沟通。广告中队加强与审批部门对接。主管副职多次与审批部门相关人员沟通协调,初步形成了大型户外广告由审批部门办理行政许可,小型户外广告牌匾的设置由广告中队进行备案的意见。大型户外广告办理行政许可后,由审批部门向县城管执法局推送相关信息,以便城管部门及时掌握相关情况。

5.关于“防范发生重大风险的意识还不够强,部分工作存在风险隐患”方面

(1)针对“应急处置能力有待加强。全局工作没有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只有安全生产的应急处置预案,未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2021年6月至9月,因连续强降雨导致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多次外溢”问题。一是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从预防火灾、自然灾害、造成第三方伤害、影响生产安全稳定突发事件等方面,进一步完善《昌黎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成立主要负责人任组长,主管副职任执行组长,其他股室队负责人为成员的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将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纳入应急处置范围。设立信息报送组、救援组、应急处置组,负责本部门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形成了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二是做好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做好安全生产防范,定期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检查,2023年以来共开展安全生产检查20次,对发现的14项问题及时告知相关部门整改,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

(2)针对“意识形态工作有欠缺。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形式单一,‘学习强国’平台注册率为67%,使用率仅为9.6%”问题。一是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完善《昌黎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昌黎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意识形态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党组成员及班子成员的相关责任。局党组把网络意识形态列为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内容,于2023年5月30日、10月26日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每年向县委专题汇报1次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加强网络舆情管理。设置网络监督员7名,网络信息员2名,通过跟帖、转发朋友圈的方式宣传正能量。同时,对发现的舆情信息及时上报,及时处置。三是提升“学习强国”使用率。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平台,加强党组成员的日常学习。强化日常提醒,督促党组成员提升“学习强国”的使用率。通过微信群引导局全体工作人员注册“学习强国”,提升平台注册率。至2023年10月底,县城管执法局“学习强国”注册人数为176人,在职职工注册率为100%。

(3)针对“保密工作落实不到位。保密工作制度不健全,未开展保密委员会会议,2023年第一季度未开展自查自评工作”问题。一是完善相关制度。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明确了职责。为做好县城管执法局保密工作奠定良好基础。二是组织召开相关会议。县城管执法局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召开了专题会,要求各股室队提高认识,加强网络和微信安全,强化存储载体的管理。三是开展保密自查。经自查未发现问题。四是规范档案管理。

6.关于“对巡察整改不够重视,常态长效整改坚持不够好”方面

     针对“对2019年县委巡察反馈的执法工作不规范、公车运行费用报销不规范等问题整改,没有做到紧盯不放、久久为功,本轮巡察发现上述问题仍时有发生。车辆维修登记依然不清;《昌黎县城市管理执法局‘三重一大’议事决策规则》仍为2016年旧版”问题。一是提升政治站位,积极落实整改。按照反馈意见,局党组高度重视,指派专人盯办。通过开展执法培训、完善执法案卷、强化法制审核等措施大力提升规范化行政执法效能。同时,强化车辆维修监管,实行台账式管理,主管副职定期对车辆维修情况开展检查,严格履行车辆维修程序,保障清晰记录车辆维修过程。二是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按照新形势新要求,于2023年9月26日重新制定《昌黎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三重一大”议事决策规则》,进一步明确了“三重一大”具体内容、议事程序、工作纪律等内容。通过严格落实“三重一大”要求,进一步规范了党组议事程序,认真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推进县城管执法局党组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

(二)关于从严管理意识不强,部分工作缺乏一抓到底的决心方面

1.关于“机关管理不严,工作作风不扎实”方面

(1)针对“制度执行不规范,工作总结不认真。昌黎县城管执法局《机关工作纪律制度》执行不严格,考勤机损坏未维修、督查股日常检查记录不规范。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2021年度工作总结多处出现错别字以及不符合我县实际的表述,2022年竟以类似于一篇会议纪要的材料作为上半年工作总结,并且要加强对全市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工作的统筹协调、指挥调度”问题。一是强化日常督导。法制督查股对机关纪律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建立巡查日志,发现问题由主管领导及时对相关人员约谈提醒。2023年8月底至10月底,法制督查股共开展检查6次,发现问题6起,均已要求相关部门第一时间整改完成。二是完善机关公文管理。对工作总结不认真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约谈。完善《昌黎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公文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了收文、发文、阅文管理,局办公室牵头督促各股室队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公文管理。确保行文流畅。加强总结报送审核,落实材料科室负责人、主管副职审核机制,确保文字材料认真、详实。

(2)针对“工作纪律执行不严,机关管理有欠缺。巡察期间,发现机关内存在人员外出未登记、部分人员不在岗、上班工作时间刷视频、玩游戏等问题”问题。一是做好约谈提醒。对巡察发现问题的相关人员诫勉处理2人、谈话提醒5人,防止类似问题发生。二是开展警示教育。2023年8月底至10月底,局党组组织召开警示教育会议2次,下发警示教育提示6次,通过开展警示教育,进一步提高了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的廉洁意识。

2.关于“财务支出不规范,存在廉政风险隐患”方面

(1)针对“对大型工程项目资金支出未做到有效监督。2020年1月支出朱各庄填埋覆土中期款项100万元,无验收记录、无党组会研究相关内容记录;2022年6月支出朱各庄垃圾场填埋覆土40万元,无党组会研究相关内容记录”问题。一是强化程序意识。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对大型工程项目资金支出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由局党组会集体研究决定。整改期间未发生大额资金支出情况。二是做好监督管理。2023年9月,县城管执法局聘请秦皇岛铁成励信会计师事务所,就本部门合同履行情况、财务凭证附件情况开展了自审。自审过程中为县城管执法局提供了标准合同范本,并规范了财务凭证附件,为规范大型工程项目资金支出奠定了良好基础。

(2)针对“车辆维修管理不清晰。2020年6月支出环卫车辆更换轮胎费用,未见环卫车辆具体维修信息,购买柴油、机油支出也未见更换机油记录;2021年7月支出环卫车辆机油油修理费用,支出审批表资金用途为环卫车辆电瓶更换;2021年购环卫车辆维修配件,验收报告日期早于合同日期;单位内部的维修登记记录很多没有写明时间,绝大多数发票后所附明细只是将购买的维修配件进行罗列,未与具体车辆形成一一相对应关系,不利于管理和监督”问题。一是加强内控管理。由专人负责车辆维修,进一步完善了车辆维修台账,逐级上报审批,统一进行采购。同时,加强日常监管,主管副职定期对车辆维修情况开展检查,保障清晰记录车辆维修过程。二是完善维修台账。建立详尽的车辆维修台账,标明修理日期、车牌号、配件名称、数量、金额、经办人,每月进行汇总。对批量采购配件及劳保用品,由专人管理,采取统一出货的方式,每月进行汇总。

(3)针对“费用支出偏离资金用途。2020年从垃圾填埋场及中转站覆土、运行费用中支出广告制作费、拆除违建费;从垃圾转运,垃圾处理经费列支燃油费”问题。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出台《昌黎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费用支出,费用支出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4)针对“长期存在先施工后补签合同问题。2020年和2021年支付垃圾清理机械租赁费,合同条款中垃圾清运数量均为实际工程量,支付拆除违法建筑机械服务及人工费,合同条款中‘清包工人工费’为实际发生费用”问题。规范合同内容。邀请律师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核把关,保障合同内容规范。聘请第三方公司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工程量清单,报局党组审核。合同履行过程中,由第三方公司对合同履行情况、履行时限进行跟踪监管,严格项目管理流程,发现问题及时提醒,保障合同按时限、按规定履行,确保合同规范。

(5)针对“固定资产管控不规范。2019年新建、改建厕所等设施设备未计入固定资产;2021年8月购入环卫车辆12辆未计入固定资产。2022年局党组扩大会议要求,报废老旧车辆约40台,启动相关程序,截止2023年5月10日,尚未处理完毕,处理报废固定资产不及时”问题。完善固定资产管理。组织局办公室、财务股牵头,与财产使用股室对现有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理、盘点,建立了台账。正在履行固定资产流程,加快推进老旧报废车辆处理程序。加强与县财政部门沟通,加快公厕资金申请进度,及时拨付工程款,保障固定资产及时入账。

3.关于“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重视不够,履行责任有差距”方面

(1)针对“未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仅于2020年1月7日、2022年3月9日召开班子会对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进行安排部署”问题。每季度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会。对领导班子、第一责任人和其他班子成员从落实“一岗双责”、 履行监管责任、保持清正廉洁、担当分管责任等方面提出相关要求,确保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到人,落实到岗。每位班子成员结合自身分管股室,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联系点,坚持以身作则,强化工作指导,加强日常监管,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2)针对“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相关副职未认真落实班子会上党组书记多次提出的加强机关人员管理、规范工作纪律的要求不认真”问题。一是完善相关制度。于2023年9月10日出台《昌黎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从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民主集中制、加强组织领导、精准科学选用推荐干部、加强作风建设、加强廉洁自律等方面明确局党政班子的责任。同时,明确主要负责人责任及其他班子成员的责任。局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负责人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谈心谈话,了解分管部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情况。二是实行签字背书制度。2023年9月16日,第一责任人与本部门班子成员签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一岗双责”责任书》。通过加强自身建设,落实“一岗双责”,督促党员干部严于律己,促进党风政风行风建设。

(三)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还不够深入,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情况

 1.关于“班子建设存在薄弱环节,议事决策制度不规范”方面

(1)针对“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格。以班子会、调度会等形式代替党组会议研究人事、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问题。一是完善议事决策规则。按照新形势新要求,于2023年9月26日重新制定《昌黎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三重一大”议事决策规则》,进一步明确了“三重一大”具体内容、议事程序、工作纪律等内容。二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对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均通过集体讨论决定,严格按照议事决策规则执行。2023年8月至10月底,局党组共研究重大决策部署2次,均由局党组成员提出党组会议议题,局党组集体讨论形成最终决策。进一步规范党组议事程序。

(2)针对“‘三重一大’制度不完善。《昌黎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部分条款需修改完善”问题。按照新形势新要求,重新制定《昌黎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三重一大”议事决策规则》,进一步明确了“三重一大”具体内容、议事程序、工作纪律等内容。

(3)针对“队伍管理不严格,因私出境未报备。2名职工出国(境)证照未交局内保管;2名职工出国(境)未报备”问题。一是做好约谈提醒。局机关纪委对主管副职进行了约谈,要求加强干部职工管理监督,防止类似问题发生。二是完善管理机制。局人事部门牵头,对本部门6名持护照及港澳通行证的人员做出相关提示,统一保管护照及港澳通行证,对出境人员集中管理。做好登记,建立台账。对涉及到出国境人员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审批。

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对照检查问题少”方面

(1)针对“民主生活会不严肃。2021年度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总结成绩多,说明问题少,部分班子成员对其他班子成员批评意见不深刻”问题。在巡察整改专项民主生活会中,局党组针对巡察反馈的28条意见,认真查摆自身存在的理论联系实际不够、指导基层不深入、长效精细化管理不够、工作思路不宽、措施不力等问题。针对存在问题,从加强政策理论学习,推进城市管理工作、提高执法服务水平、强化队伍建设、创新管理方法、建立长效机制等方面制定整改措施。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班子成员勇于解剖自己、敢于揭短亮丑,见人见事见思想,达到了红脸出汗、排毒治病的效果。

(2)针对“预备党员转正未见支部会议记录。2020年、2021年分别发展边江、王岩为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未见支部手册中支部大会讨论记录即按期转正”问题。一是严格履行党员发展程序。积极与县直工委对接沟通,充分听取指导意见,对2023年新发展党员严格履行党员发展程序,做到程序合规。二是完善党支部手册填写。设置专人负责党支部手册的填写,如实记录“三会一课”落实情况及党支部工作开展情况。做到应填尽填。三是建立党支部手册定期调阅制度,进行常态化监管,实行一季度一检查。

三、下一步打算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县城管执法局将积极运用巡察成果,进一步强化管党治党意识,切实扛起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净化政治生态。

(一)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紧紧抓住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和建议,举一反三,不断深化和巩固整改成果,通过民主(组织)生活会、集中学习、理论宣讲等多种方式,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认真落实“两个责任”,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强化机关工作人员的廉洁意识和纪律意识,从“强素质、转作风、树形象”方面入手,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严格遵守党规党纪,全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公正执法、廉洁从政的工作作风,随时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三)从严从实锤炼作风。巡察工作是监督与指导,更是对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工作的促进与鞭策。县城管执法局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充分利用和固化巡察整改成果,联系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城市管理工作发展的突出问题,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建立一批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充分展示“党员干部受教育,城管工作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理念。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24年4月16日至6月15日)。联系方式:0335—2551056(工作时间);邮政信箱:昌黎县碣阳大街东段东山帝景底商42号楼21号(碣石花苑小区对面);邮政编码:066600;电子邮箱:chlxchg@163.com

 

中共昌黎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

                           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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