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昌黎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4-04-16 16:10:34 阅读量:943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4月17日至7月14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昌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了巡察。8月30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住建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提高认识,坚定站位。深刻认识巡察是政治巡察,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拥护“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作为履行“两个责任”、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实际行动,从政治上找差距、从思想上挖根源。结合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深入贯彻落实县委部署要求,持续纠治作风顽疾,引导住建局干部职工以作风大转变,促进成效大提升,不断激发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昌黎新征程中担当作为、奋勇争先的活力和热情。
(二)加强领导,凝聚合力。深刻认识“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对人民不负责”的政治要求,牢固树立“抓好整改是本职、不抓整改是失职、整改不力是渎职”的理念,对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县住建局反馈问题诚恳接受、照单全收。成立党组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整改工作机构及职责。及时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通报巡察组反馈问题、细化分解整改任务、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凝聚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合力、行动合力。
(三)细化措施,压实责任。制定《中共昌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建立《昌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问题和意见整改落实台账》,对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住建局的问题逐一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和完成时限,挂图作战、限时整改。住建局班子及主要负责同志切实担负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及时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会议,研究重大事项、解决重大问题,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改局面,推动整改措施不折不扣落地落实。
(四)严格督促,推动整改。将整改工作纳入重要督查事项,加强跟踪督办,及时掌握了解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各个问题整改情况,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分析研判,查找薄弱环节,找准问题短板、研究推进措施,督促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抓好整改落实。充分发挥机关纪委作用,在县纪委监委驻住建局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指导下,督促相关科室和人员认真履行整改责任,全力推动问题整改一抓到底、改出成效,不反弹、不回潮。
二、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够到位,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不够有力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够扎实,指导实践有差距”问题。
(1)针对“理论联系实际不够”问题。一是进一步强化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完善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机制,制定具体学习计划和实施举措,提高对二十大报告重要论述的学习讨论水平;二是在民主生活会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高思想认识;三是结合住建工作实际,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提高城市规划、建设、治理水平”“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等重要论述进行学习讨论。四是严格落实县委宣传部文件要求,确定学习主题和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督促指导中心组成员的学习,确保学习质量和学习效果。五是增强学以致用能力,在工作中通过学习交流、知识竞赛、“学习强国”挑战答题、理论研讨等多种形式增强全单位党员干部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掌握,特别是对涉及城市建设的内容的掌握。
(2)针对“抓基层学习不力”问题。一是全面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对各支部、各部门管理、监督职能,注重引导党员干部、职工从点滴抓起,从细节严起,严格落实“三会一课”、部门学习培训等制度,持之以恒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二是局属各部门要做到“五个有”,即有相对固定的时间、有学习计划、有学习记录、有学习笔记、有学习成果,将理论与实际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学用结合、知行合一,找好工作着力点,做到想干、能干、会干、干好。三是加强对基层学习的督促检查,加强学习效果。局党组应切实负起主体责任,每月或每季度对下属单位的理论学习工作进行实地监督检查,并要求下属单位每月报送学习佐证材料;或采取巡听旁听等形式,指导基层党组织运用“三会一课”、交流研讨、讲座培训等多种形式开展理论学习,切实增强学习效果。
2. 关于“党组作用发挥有欠缺,履行职能责任有短板”问题。
(3)针对“落实县绿色建筑专项规划进度较慢”问题。一是出台了昌黎县《关于大力发展绿色建筑的若干政策措施》,充分发挥县发改局、县审批局、县资源规划局、县财政局等各相关责任单位的引导作用。二是大力宣传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优势及特点。将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统一制定成宣传手册、宣传单进行发放,在项目工地现场悬挂条幅,到工地现场进行交流讲解,让公众更全面了解绿色建筑、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对提升建筑品质、宜居水平、环境质量的作用。三是根据职责分工依法做好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建设管理,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加强项目监管,齐抓共管、协调联动,切实将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工作目标落到实处,确保完成我县2025年建设不少于10万平方米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任务要求。
(4)针对“商品房预售监管有漏洞”问题。一是分别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全面检查悦澜山项目在2019年5月9日之前收取预付款情况并建立台账;二是在中国银行昌黎支行开设共管账号,将企业提前收取的预付款存入共管账号进行监管;三是在售楼场所张贴退款公告,逐个通知预订人接受退款,并在2019年3月15日之前完成了清退。四是举一反三,对执法人员和全县房企工作人员进行房地产商品房销售法律法规培训,提升执法人员房地产销售监管意识和房地产开发企业遵纪守法诚信经营意识,健全商品房(预)销售管理各项制度,落实常态化长效化管理机制。
(5)针对“执行商品房信息发布制度不到位”问题。一是建立预售许可证台账,在市住建局官网逐项核查了信息发布是否全面、是否正确。二是经常保持与市住建局官网“五证公示”一栏管理员进行沟通,及时补充了应当发布的信息并以一周一频次检查信息发布情况。三是对整改问题举一反三,坚持标本兼治、长效整治。既要解决当前房地产市场存在的问题,又注重完善体制机制,从源头上规范市场秩序,有效堵塞管理漏洞。
(6)针对“物业管理不到位”问题。一是强化行业指导监管措施,加强管理前期物业招投标制度,严格监管物业项目承接,建立物业服务监督管理和考核体系,完善物业企业信用档案,实行优胜劣汰,净化物业管理市场。继续推行“三公开”制度,即服务标准与内容公开、收费标准与收支账目公开、监督电话公开,形成业主、主管部门与社会各界共同监督的机制。二是每周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小区进行帮扶指导,帮助物业企业提升服务质量,包括技防、物防、消防、客服服务、工程、保洁、秩序等方面的服务提升,同时检查物业公司的各项巡查记录、服务管理的台账资料,确保物业公司履职尽责,对不合格企业严肃处理,确保物业服务质量持续提升。三是制定《昌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昌黎县2023年度物业服务企业的考核办法》,对辖区内的物业企业进行年度考核,并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考核排名,召开物业行业考核工作会议,按照考核排名对不合格的物业企业进行通报并要求限期整改,严格督促物业企业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
(7)针对“督导乡镇开展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排查成效不明显”问题。一是持续督导乡镇开展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排查,彻底整改工作中的不足,全面完善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排查工作。二是从加强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督促乡镇全面排查录入农房信息、加大危房改造、抗震改造政策宣传力度、采取精准有效管控措施消除住人房屋安全隐患等四个方面全面自查,举一反三,从严从实,落实整改工作。目前已完成全部农村房屋的排查录入任务。
(8)针对“建筑市场监督检查职责履行不到位”问题。一是建立在建项目台账,摸清底数,对辖区内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全面排查,做到全覆盖、零遗漏。二是印发昌黎县住建局关于转发《河北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关于深入规范和整治建筑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的通知,在日常检查的基础上查缺补漏、对检查出的问题下发整改建议书,督促相关企业整改工作落实到位。于10月初进行“回头看”,对新开工10个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已于10月17日检查完毕,并且有新开工项目时及时列入监督检查计划,将存在问题的企业纳入重点监管对象,实行差别化管理,对存在市场行为不规范、违法违规行为的建筑市场主体录入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实施信用惩戒。三是在专项检查的基础上加强日常检查的频次,建立巡察计划和制度,保持建筑市场秩序整治高压态势,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9)针对“市政设施管理、修缮不到位”问题。一是将五峰山路立交桥栏杆拆除更换列入五峰山路南段提升改造工程,拆除旧栏杆,更换新的不锈钢复管材质栏杆,加快施工进度。截止目前,五峰山路立交桥主路及人行道两侧栏杆已更换完成。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进一步强化市政基础设施管理,加强对市政设施日常巡查管理工作,对市政设施维修认真研判,发现问题,立即整改,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二是严格落实昌黎县市政工程处2023年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计划,做好城区管理范围内市政设施日常巡查工作,本着即行即改原则,对出现的安全隐患及时维护维修,并建立市政设施维护维修工作台账。加强督导碣阳大街北侧东山帝景门市附近人行道修复工作,截止6月23日全部修复完成。举一反三,市政工程处安排专人每日对市政设施进行巡查,对发现问题立行立改,保障市政设施正常运营。三是对东山公园南门健身器材进行现场检查,对损坏器材进行统计,与教体局联系健身器材后已完成维修更换。四是对体育文化公园南部空竹园进行实地踏查,查找问题根源,研究排水措施。现已完成对空竹园南部原铁路泄洪沟进行疏通改造,同时建设12m3的地下雨水沉淀池,降雨量大时可将多余的雨水排出。同时举一反三,进行深入的查找问题,把潜在问题和现实问题一并解决好落实好,落实常态化长效化管理机制,确保公园环境安全良好。
3. 关于“对法治工作重视不够,行政执法有不足”问题。
(10)针对“培训工作不到位”问题。一是强化住建法治建设,建立完善《昌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学习培训制度》,定期开展对执法人员的执法培训,组织全局执法人员及安全生产行业监管部门全体人员,深入开展2023年度安全生产及行政执法培训,提高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二是邀请法律顾问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了全局执法人员召开消防安全知识及执法培训,强化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及安全生产相关部门的法制和安全生产隐患知识,提升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促进执法人员全面掌握相关法律知识,规范执法行为。
(11)针对“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能不正确”问题。一是召开了党组扩大会议,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局班子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认真学习、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事项,并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二是组织政务公开工作专题培训,对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正确履行政务公开职能进行系统详细准确的指导。邀请局法律顾问对相关科室讲解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细则,了解满足信息公开的具体条件,避免因信息公开不到位而引起行政复议。三是积极正确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对于申请人提供的线索进行充分调查,对于申请人提出的问题解释清楚,在规定期限内作出明确答复。
4. 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意识不强”问题。
(12)针对“涉房信访隐患突出”问题。一是加强学习教育,定期开展集中学习新的信访工作条例,增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二是实行“五包一”责任制,对所有交办的信访案件,以及内部梳理出的重点信访案件,均实行包联责任制,明确分包领导和具体负责人。三是建立监督、督促长效机制,及时对有信访问题的部门进行督导,促进信访问题得到有效地解决,使信访件彻底化解。四是定期对阳光信访平台进行检查,对上级来件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及时妥善解决问题,有效地消除不安定因素,减少信访数量。
(13)针对“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问题。一是进一步完善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局机关党委及属各支部书记为成员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一把手”负总责的总基调,形成覆盖全局工作体系,确保领导力度到位,责任明确到位,工作延伸到位。二是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方面的问题进行查摆整改,明确要求要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到四述报告中。三是局党组每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对意识形态研判不少于2次。结合住建行业职能,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要点,将学习习总书记讲话精神列为党组会第一议题。四是党组书记亲自抓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召开党组会议,分析研判形势,安排部署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宣传部安排部署的学习,夯实理论基础。班子成员不断增强理论功底、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升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视程度,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从而用新思想更好指导新实践。
(14)针对“上次巡察指出的对市政设施的维护、修缮力度不足、拖欠农民工工资、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等问题虽然整改完成,但举一反三不够,个别问题仍出现反弹”问题。一是严格落实昌黎县市政工程处2023年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计划,做好城区管理范围内市政设施日常巡查工作,本着即行即改原则,对出现的安全隐患及时维护维修,并建立市政设施维护维修工作台账。安排专人每日对市政设施进行巡查,对发现问题立行立改,保障市政设施正常运营。二是定期对建设单位进行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进行调查,对恶意拖欠的建设单位,将其拉入黑名单,取消其准入资格。做到“工程清、工资清”;严格执行农民工工资预储金制度,开设专门账户,有财务专人专管,保证工资款的专款专用,对未缴存或未按规定比例缴存预储金的项目,视为建设资金不到位,不予颁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在工地现场设立了农民工工资权益维护牌,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引导农民工通过正规渠道表达合理诉求。三是严格执行财务收支管理制度,针对发现问题,查找问题根源,确保财务收支管理规范。
(二)关于抓作风建设力度不够,廉政风险防控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1.关于“作风建设有短板,责任落实有差距”问题。
(15)针对“日常监管不到位”问题。一是持续开展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执法检查工作,加大巡查力度,把建筑市场秩序日常监管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好落实。通过检查、责令改正、处罚等手段,提高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知法、懂法、守法的法律意识。二是持续开展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培训,熟悉掌握《行政处罚法》、《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加强现场模拟演练和实际执法操作,包括现场执法、案件调查、证据收集、口头和书面的执法通知和决定等,提高执法人员的应变能力和决策能力。三是及时总结反思,积极探索创新,建立巡查制度,每周下乡巡查三次,每个乡镇每月至少巡查一次,建立巡查台账,发现问题,及时移交乡镇进行处理;依照河北省行政执法要求,依托河北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政务服务系统平台,认真组织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消防施工专项检查。
(16)针对“回应群众关切不积极”问题。一是完善程序,明确责任。落实市长热线承办工作从接件、登记、转办、督办、反馈到分类归档结案制度。做到来件有登记,办理有专人,反馈有存根,环环相扣,以确保市热线承办工作的办理规范而高效质量。二是建立便民热线工作群,便于上传下达,上下协同,提高沟通效率和执行力。三是加强督办,严格把关。在办理市热线办转办工作的过程中侧重加强督办和把关两个环节,随时与各科室、局属单位衔接,督促其按照市热线办的要求及时办理,并对回复材料从格式到内容都严格把关。四是落实市长热线通报制度。每月初对上月的市长热线情况进行舆情分析,并汇总热线办理情况,对工作不负责任、应付塞责,对交办事项推诿拖拉、不及时反馈,经多次催办仍无效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五是加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督导,成立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专班,加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现场指导检查频次每周3次,现场和改造小区的业主进行交流,对于业主提出的合理诉求及时协调解决,并在改造的小区公布问题热线电话,在接到电话后安排专人第一时间到改造现场及时解决协调存在的问题,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能落实,老旧小区改造中市长热线投诉率同比减少5.8%。
(17)针对“对部分施工单位监督检查频次过多”问题。一是严格落实《河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印发〈昌黎县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文件要求,“控总量、压频次、少干扰、不添乱”。重点落实市住建局、县安委办、县生态委办等上级部门的专项整治、专项检查要求,减少本单位自行开展的专项整治、专项检查。2023年9月份、10月份本单位未自行开展专项整治、专项检查。二是对同一施工企业(项目)开展监督检查时,认真对照上级文件要求的检查内容进行全面检查,在一次检查中将全部应检查事项检查完毕,杜绝短时间内对同一施工企业多次开展监督检查。截至目前,组织开展了下半年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质量安全、扬尘防治巡查工作,对施工安全、扬尘防治进行全面检查,在一次检查中将全部检查事项检查完毕,杜绝了“短时间内对同一施工企业多次开展监督检查的情况”。三是对安全服务中心有关责任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
2. 关于“部分领域廉政风险防控意识不强,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问题。
(18)针对“对下属企业廉政风险管控不严格”问题。一是监理公司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促进财务会计规范化管理,以《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财务法律法规为准则做好财务管理。在报销凭证上写明费用用途,并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筑牢资金安全防线,坚决杜绝白条入账问题。对监理公司有关责任人员进行谈话提醒。以此为戒,举一反三,做好财务核算和财务监督,在日常工作中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二是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聘用临时会计已经解聘。园林局加强临时用工管理,与具有相关资质的劳务公司签订聘用临时工合同,承担护林员工作职责,做到依法用人、规范管理。对园林中心有关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对财务股有关责任人员进行谈话提醒。三是完善内部控制工作组织架构,健全规范《昌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管理办法》,对财务人员进行专门的学习培训,熟练掌握内部控制的理论知识,并与业务部门一起全面梳理出可能存在的风险点。
(19)针对“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问题。一是加强对相关责任人的财经纪律的培训,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重视财经分析工作,贯彻好节约理念,采购前深入市场进行调查,认真评估,在行业情况、产品类别、价格走势等方面获取信息,使采购行为更加规范,确保经费合理使用。二是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谈话提醒,对其进行严肃批评教育,使其进一步提高对财经纪律执行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思想上得到进一步提升。三是举一反三,进行深入的剖析,把潜在问题和现实问题一并解决好落实好,落实常态化长效化管理机制。
3.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不足,履行两个责任有差距”问题。
(20)针对“落实主体责任有欠缺”问题。一是局党组于9月22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班子成员针对分管部门党员干部受到党政纪处分和诫勉谈话、批评教育处理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并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二是机关党委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判县委第三巡察组对我局反馈意见,安排部署党建方面的整改工作。开展党务工作业务培训,邀请县直工委副书记到我局开展党务工作业务培训,提升党务工作者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三是制定并下发《关于做好党建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机关第四党支部、市政工程处支部分别针对巡察整改问题召开了组织生活会,支部委员开展了自我批评,并举一反三,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四是持续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纳入“三会一课”学习内容。把巡察整改工作与日常工作结合起来,以整改促进日常工作,以日常工作带动整改,有效转化巡察成果,强化了党务工作者的能力,提高了基层党建工作水平。五是健全受处分人员落实的执行机制,将责任落实到人,提高处分决定的执行水平。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
(21)针对“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有差距”问题。一是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针对“一岗双责”落实情况分别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并提出相应加强和改进措施。二是举一反三,针对2023年以来分管部门人员受到党政纪处分情况与部门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
(22)针对“机关纪委落实监督责任有不足”问题。一是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开展常态化明察暗访。二是制定下发了《中共昌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工作纪律的通知》。
(三)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基层党建和干部队伍建设有不足方面
1.关于“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不到位,党内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23)针对“大额资金支出事项未经局党组集体决策。2021 年支出老旧小区改造拆除违建用费等多笔费用,均未经局党组会议研究”问题。一是进一步完善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规范大额资金支出事项审批行为。二是针对反馈报告中涉及2021年支出老旧小区改造拆除违建用费等多笔5万元以上费用的大额资金问题由物业办负责进行情况说明报局党组进行补充审定。三是对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台账进行全面清查,对2020年以来所有大额支出全面查找,并由经办单位、部门向党组逐一说明情况。
2. 关于“干部管理有漏洞,出国(境)证件管理不严”问题。
(24)针对“2020年以来,该局2名职工未向单位上交出国(境)证件,未经审批出国(境)”问题。一是9月8日召开了专题会议部署因私出国(境)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对因私出国(境)证件集中保管情况、证件使用情况及因私出国(境)审批手续开展全面核查,按照具体的事实、性质和情节,给予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诫勉处理和进行谈话提醒。二是举一反三,建章立制。为严格落实因私出国(境)证件统一集中保管,外出提前审批制度,专门下发了《昌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科级以下公职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局属各部门要严格遵守《昌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科级以下公职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对于发现的问题,将按照具体的事实、性质和情节等情况,对相关人员作出处理,坚决防止违规违纪因私出国(境)行为的发生。
3. 关于“党建工作考核不完善,组织生活不规范”问题。
(25)针对“党建工作考核机制不完善”问题。一是机关党委书记与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针对巡察整改问题进行了一对一的谈心谈话。二是制定并下发《党支部党建工作考核办法(试行)》。把巡察整改工作与日常工作结合起来,以整改促进日常工作,以日常工作带动整改,有效转化巡察成果,推进机关党建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三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开展好支部党员大会,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讲空话套话,不搞一团和气,及时将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情况记录在《党支部工作手册》。
(26)针对“个别党支部开展党建工作不规范”问题。一是机关党委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县委第三巡察组对我局反馈意见,安排部署党建方面的整改工作;二是常态开展党务工作业务培训,邀请县直工委副书记到我局开展党务工作业务培训,提升党务工作者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三是制定并下发《关于做好党建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机关党委调阅12本《党支部工作手册》,下发调阅情况通报,规范《党支部工作手册》填写。有效转化巡察成果,强化了党务工作者的能力,提高了基层党建工作水平。四是综合开发办公室党支部、热力供应公司党支部分别召开支委会和全体党员大会,就巡察组指出的问题进行通报,对支部手册与会党员签名进行改正,与会党员进行重新签名,加强开展为民服务活动的次数,同时提高党务干部思想认识和觉悟,并在下步工作中提高支部手册的规范性。今年以来开展了更换二小附近损坏井盖方便了居民出行、为老旧小区进行管网改造等5次为民服务活动。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谈话提醒。
三、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的工作打算
下一步,县住建局将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为推进昌黎县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一)树牢政治意识,切实落实“两个责任”。将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市县委全会精神作为政治建设首要任务,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切实把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住建事业的各项工作中去。切实聚焦主责主业,紧盯住建工作中的关键环节,强化风险防控,筑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的堤坝,确保中央、省、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和县委各项工作安排不折不扣落地落实。
(二)强化问题意识,持续抓好问题整改。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我局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坚决完成整改,务求取得实效。
(三)巩固整改成果,建立长效机制。把巩固整改落实成果与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相结合,深化调查研究,大力检视整改,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结合我局实际,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民主决策、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为重点,对全局现有制度进行一次清理,推动制度建设废、改、立工作,以制度建设的成效固化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以持续有力的督促检查,传导执纪压力,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地生根,见到实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24年4月16日至6月15日)。联系方式:0335—2022526(工作时间);单位地址:昌黎镇碣阳大街99号;邮政编码:066600;电子邮箱: cljsj@163.com。
中共昌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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