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昌黎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10-22 11:32:17 阅读量:1123
为更好地发挥县纪委委员的职责作用,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在县纪委委员中实施“六个一”工作制度。
一、开展一次专题调研
围绕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结合当年纪检监察的重点工作,县纪委委员每人每年自选1个课题,深入所在地区、单位和部门开展专题调研,形成有情况、有问题、有分析、有措施、有建议的调研报告。调研报告于11月底交县纪委宣传部,将择优上报省市纪委。
二、开展一次监督检查
围绕推动中央和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由县纪委统一安排,县纪委委员每年开展一次监督检查,对相关地区、部门、单位“两个责任”落实情况,以及党员干部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着力发现一批问题,督促整改、查处问责,监督检查情况要及时交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三、开展一次谈心谈话
按照“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立足抓早抓小,强化教育预防,结合本单位实际,县纪委委员每半年为所在单位和部门的党员干部开展一次谈心谈话活动。通过开展“一对一、面对面、实打实、心贴心”的谈心提醒教育,使党员干部无问题早预防、有苗头早提醒、有问题早发现、小问题早纠正,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促进党员干部健康成长,推动干部队伍作风建设。
四、开展一次宣讲活动
县纪委委员要经常性深入基层,密切联系党员群众,每年要在基层进行一次专题宣讲。要结合上级有关精神,积极教育、引导和促进党员干部增强廉政勤政意识,扩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党员干部中的渗透力、影响力和约束力,营造浓厚的廉政文化和舆论氛围。宣讲情况报告和相关影像资料向县纪委宣传部备案。
五、参加一次生活会
县纪委委员每半年至少要参加一次所在单位的民主生活会或党组织生活会,督促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更好地发挥监督作用,及时发现和掌握突出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参加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情况向县纪委干部监督室备案。
六、报告一次履职情况
每年12月底前,县纪委委员向县纪委常委会提交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并接受县纪委全会审议。履职情况报告向县纪委组织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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