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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为昌黎“十四五”开好局提供坚强保障

来源:昌黎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3-22 14:58:25 阅读量:2012

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为昌黎“十四五”开好局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昌黎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1年2月24日)

杨 廷 辉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昌黎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按照省纪委九届六次全会、市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以及县委十二届五次、六次全会部署要求,总结2020年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1年任务。刚才,县委书记赵青英同志作了讲话,对我县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全会部署,坚定不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保障“十四五”开好局作出安排部署。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面对错综复杂形势、艰巨繁重任务,特别是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县委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部署要求,团结带领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攻坚克难,砥砺前行,推动全县政治生态、经济生态、自然生态、社会生态和各项事业发生新变化。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坚强领导下,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稳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切实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我县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和实现“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提供了坚强保证。

(一)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一是突出政治引领。始终坚守初心使命,县纪委常委会带头将理论学习列为第一议题,认真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一、二、三卷,专题学习研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重要讲话以及对河北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准确理解把握党中央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二是强化政治监督。围绕“三大攻坚战”、疫情防控、“六稳”“六保”、“三创四建”、意识形态责任制等落实情况,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工作要求落地见效。发现疫情防控问题80个,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整改措施110余项。围绕干部选拔任用、职务晋升、评先评优等重点工作、重要事项,回复党风廉政意见752人次。三是压实政治责任。协助县委开展乡镇、县直部门党委(党组)书记向县委常委会述责2批20人。针对发现的问题,跟进监督,督促整改落实。认真贯彻执行《问责条例》,严肃规范精准问责,推进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有效落实。全年共问责科级领导干部56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4人。

(二)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是深化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围绕“四个不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把脱贫攻坚政策执行、责任落实作为监督检查、巡察监督、派驻监督的重点内容,发现并处置问题线索3件,追责问责4人。二是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主动与政法机关对接,与市纪委监委协作配合,县委主要领导重点督办省、市移交问题线索,坚决打赢“伞网清除”歼灭战。共核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1人,组织处理14人,认定“保护伞”7人,严肃查处了县体育发展中心原主任钱某、十里铺乡西山场村原村委会主任赵某等涉恶典型案件。三是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认真落实市纪委监委“5+N”问题清单督办机制,围绕生态环保、教育、医疗、卫生等重点领域,持续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上报并完成整改问题243个,追责问责324人。按照“一领域一专项、一地区一方案”的要求,深入开展扬尘污染防治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发现问题24个,追责问责8人。

(三)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一是探索推进同级监督。协助县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纪委监督同级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暂行办法》,试行“一公开、两谈话、三提醒、四跟进、五建议”的监督模式,针对一些单位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县纪委书记与相关县领导谈心谈话30人次;针对各单位出现的多发性问题及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向相关县领导制发《监督提示卡》15份,督促提醒落实“一岗双责”,有效推动了“两个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我县的做法,在《中国纪检监察》杂志电子期刊、河北日报以及省纪委监委网站等媒体刊发,并得到了市纪委监委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发至各县区、市直单位学习借鉴。二是推进派驻机构改革。制定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实施方案,采取综合派驻方式向县直单位派驻6个纪检监察组。研究制定《昌黎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办法(试行)》,明确职责权限,理顺工作规程,确定监督内容,细化监督措施,完善监督机制,强化对派驻机构的领导,规范派驻监督工作。三是推进乡镇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核定乡镇纪委监察办编制,指导配齐乡镇纪检监察干部。

(四)做实做细监督工作,有效规范权力运行

一是聚焦“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强化监督。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乡镇和县直单位“一把手”24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人;查处县直部门、乡镇中层干部75人,农村干部144人。在6个村探索推进村级党组织书记“提级监督”试点工作,着力破解农村基层监督难题。二是完善机制强化日常监督。重新调整设立6个监督检查室,建立了党风政风监督室统筹抓总,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纪委监察办协作联动的监督检查体系和日常监督机制。三是依规依纪依法强化精准监督。严格依据违纪违法事实和纪法两个定量,综合考虑认错悔错态度一个变量,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处理580人次,第一、二、三、四形态占比分别为59.1%、30.2%、6.6%、4.1%。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针对疫情防控期间各种物资采购工作的特殊性,积极运用容错机制,营造了为担当者担当的干事创业氛围。四是统筹协调强化联动监督。一体推动省、市、县、乡联动监督专项治理工作,通过协调调度、强化整改,督促责任单位对账、交账、清账。截至目前,梳理问题200件,完成整改195件,整改完成率97.5%。

(五)持续加强作风建设,推动党风政风社会风气进一步好转

一是从严整治纪律作风。紧盯重要节日节点及敏感时期,聚焦餐饮浪费、私车公养、违规吃喝、大操大办等突出问题,持续监督,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问题125件,处理267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61人。二是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精准出击、严查严治,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7起,处理10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人。三是构建标本兼治长效机制。建立纪律作风联合检查机制,与县委纠风办联合对全县63个单位开展作风纪律检查,发现问题33个,及时呈报县委并督办整改。

(六)推进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

一是深化政治巡察。开展第八 、第九、第十轮巡察工作,采取常规巡察、专项巡察、延伸巡察等方式,对22个县直单位、5个乡镇和269个村进行“政治体检”,实现对镇村两级党组织巡察全覆盖。第八、九轮巡察共发现问题1482个,移交立行立改问题8件,提出巡察建议4件;第十轮巡察工作正在进行中。全年共移交问题线索75件,查处党员干部82人次,其中科级干部13人。二是强化巡察整改。发挥监督检查室日常监督作用,督促被巡察单位全力抓好巡察整改。特别是针对村集体土地承包费收缴不及时问题,督促有关乡镇、村共收缴拖欠承包费110余万元。推动相关部门解决了五峰山、正明山、前两山三个村道路硬化等民生问题。三是规范巡察工作。制定《关于推进县委巡察机构一体化建设的实施办法》,推进巡察“组办一体化”建设。在全省率先出台了《新提拔科级干部到县委巡察岗位锻炼的实施办法(试行)》,目前已抽调14名新提拔科级干部担任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充分发挥“熔炉”作用。我县推动巡察工作的相关做法得到了省委巡视办充分肯定。

(七)持续深化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一是着力减存量、遏增量,坚决有效惩治腐败。加强检举举报平台基层版的应用,开展检控类信访件“清零”工作,共受理信访举报427件次,同比下降40%,其中检控类信访件261件次,同比下降53%。坚守疫情防控红线和办案安全底线,稳慎高效推进审查调查工作,持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全年共处置问题线索586件,立案227件,结案23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36人,移送司法机关6件。在纪法震慑和政策感召下,全县共有5名党员干部主动投案。二是开展以案促教、促改、促建,提升纪法效果。针对魏某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18名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协助县政府召开全县行政执法系统政治性警示教育大会,督促发案单位召开警示教育和民主生活会,并对全县近三年来行政执法工作进行“回头看”。针对查处的各类违纪违法问题,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36份,督促相关部门有效整改落实,并通过建章立制补齐短板。三是营造崇廉拒腐浓厚氛围,筑牢思想防线。深入开展“一月一主题、一月一警示”活动,委班子成员和相关部室、派驻机构负责人,先后到县政府常务会议、新任职科级干部政治素质提升班等各种重要会议、培训班,以案释纪释法30余次。拍摄《为了人民的利益》警示教育片,谋划启动廉政教育展馆建设,完成布展内容的创作整理,推进廉政宣传教育工作。

(八)践行忠诚干净担当,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一是着力锤炼政治品格。县纪委常委会从自身做起,制定《昌黎县纪委常委会、昌黎县监察委员会议事决策规则(试行)》。开展“重温入党誓词”等主题党日活动,进一步强化党性教育。大力宣传纪检监察干部在抗疫一线奋战的典型事迹,强化使命担当。二是加强专业化建设。组织参加中央和省、市纪委监委业务培训,举办“机关大讲堂”,组织专题考试,选派23名办案人员到市纪委监委协助办案,进一步开阔视野、开拓思路、提升能力。三是从严从实加强自我监督。召开纪检监察系统警示教育会,开展“作风纪律整顿月”、“大排查、大整顿、大提高”等活动,集中整治纪律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出台《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聘请特约监察员20名,强化履职监督,锤炼过硬作风。

一年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勇担使命、忠诚履职,在实践中对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必须旗帜鲜明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维护党中央权威,精准有力开展政治监督;必须坚持人民至上根本立场,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让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制度,依规依纪依法正风肃纪反腐,促进履职尽责规范化法治化,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必须立足职能职责为党分忧、为民奉献,坚定斗争意志,提高斗争本领,有力有效应对腐败和不正之风这个党面临的最大风险、最大威胁、最大挑战;必须提高政治能力和专业化水平,坚持实事求是、稳中求进、坚定稳妥,强化“三不”一体推进,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腐蚀和反腐蚀斗争依然严峻复杂,高压态势和顶风作案并存,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传统腐败和新型腐败交织,风险挑战和腐败问题关联,我县纪检监察工作在压实各级责任、有效加强对“一把手”和同级监督、贯通监督体系、防范重点领域腐败易发多发等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在理论学习、履职能力、斗争精神、作风纪律等方面也存在不少问题。对此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正风肃纪反腐永远在路上,必须保持定力、久久为功,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一以贯之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一以贯之督促推动党员干部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一以贯之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针要求,把党中央确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任务抓到位抓到底。

二、2021年主要工作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也是我们党成立100周年,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任务艰巨,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讲政治、勇担当、抓落实、促发展”工作导向,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有力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工作要求有效落实,围绕现代化建设大局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扎实推进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我县“十四五”开好局,为全面建设新时代沿海强县、魅力昌黎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省、市、县委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分别审议通过了省、市、县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以及县委全会精神,旗帜鲜明讲政治,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定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党中央决策部署与纪委监委职责科学地历史地具体地结合起来,坚持稳中求进、坚定稳妥,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坚持政策策略、纪法情理融合,坚持系统施治、标本兼治,坚定政治方向、把准职能定位、展现担当作为。我们要因时因势、与时俱进,更加突出政治监督,更加突出高质量发展主题,更加突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更加突出发挥监督治理效能,更加突出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使正风肃纪反腐更好适应现代化建设需要,使监督体系更好融入国家治理体系,融入“十四五”建设之中,把监督贯穿于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把完善权力运行和监督制约机制作为实施规划的基础性建设,构建全覆盖的责任制度和监督制度,与规划实施一起研究部署、一起组织推动、一起检查落实,释放更大治理效能。

(一)自觉践行“两个维护”,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保障我县“十四五”规划顺利实施。进入新发展阶段,面临复杂严峻形势和艰巨繁重任务,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加强政治监督,防范化解思想涣散、纪律松弛风险,保证全县上下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保障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要以庆祝建党100周年为契机,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督促党史学习教育扎实开展、取得实效,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同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贯通起来,同回顾总结纪检监察工作光辉历程、宝贵经验结合起来,深入开展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人民生活品质、守住安全发展底线等重大决策,围绕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等重点任务,围绕解决好“三农”问题、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等部署要求,围绕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三重四创五优化”“三基”建设年活动、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等,加强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到位。健全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督查问责机制,把握重点、盯住难点、疏通堵点,监督推动全县各级党组织自觉同党中央精神对表对标,凝心聚力做好各项工作。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理念、思路、制度、机制创新,加强对敢担当善作为干部的激励保护,大力推进清廉建设,努力做到风气严实、纪律严明、干部廉洁、班子廉政,着力构建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的亲清政商关系,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良好发展环境。

(二)坚定不移深化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反腐败没有选择,必须知难而进。要深刻把握腐败问题的政治本质和政治危害,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聚焦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领域和环节,坚决查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国企改革、公共资源交易、科技管理经费、职称评定等方面的腐败问题,以及“雅贿”“影子股东”等隐性腐败。深化金融领域反腐败工作,督促加强金融监管和内部治理,保障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持续惩治国有企业腐败问题,强化廉洁风险防控。加大对政法系统腐败问题惩治力度,严惩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行为。高度关注年轻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加强教育管理监督。探索推行行贿人“黑名单”制度,严肃查处多次行贿、巨额行贿行为;依法保障涉案人员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保护市场主体活力。加大对涉腐洗钱行为打击力度。把握“惩、治、防”辩证统一关系,坚持严惩腐败和严密制度、严格要求、严肃教育紧密结合,做实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引导党员干部加强自我改造,正确处理公与私、亲与清、情与法的关系,正确对待组织、对待自己、对待别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三)深化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瘴痼疾,让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不断充盈。要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加大查处问责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决防反弹回潮、防隐形变异、防疲劳厌战。对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特别是搞“包装式”落实、“洒水式”落实、“一刀切式”落实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精准施治,坚决防止不良习气、不严不实做法滋长蔓延、成风成势。严查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把监督节约粮食、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作为重要任务,督促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坚决遏制公款消费中的违规违纪违法现象。密切关注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严肃整治违规收送名贵特产、礼品礼金问题。对反复出现、普遍发生的问题,从制度机制上找原因,督促完善制度规范,推动建立健全基层减负长效机制。督促落实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规定,推动以上率下、严格执行。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破除“官本位”、不搞特殊化,严格管好家属子女,严格家风家教。

(四)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持续加强对各项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集中整治。强化对巩固“四个不摘”政策成果的监督,开展过渡期专项监督,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深入开展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工作,持续纠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严肃查处贪污侵占、吃拿卡要等行为,坚决惩处涉黑涉恶“保护伞”。完善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治理机制,继续探索开展村级党组织书记和集体“三资”提级监督工作。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主体作用,整合基层监督力量,加大对基层干部和公职人员用权监督约束力度,使其适应在监督中履职尽责、干事创业。

(五)落实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充分发挥党内监督利剑和密切联系群众纽带作用。牢牢把握中央巡视工作方针,认真落实省、市巡视巡察安排部署,精准落实政治巡察要求。立足常规巡察,有针对性开展专项巡察、机动巡察和巡察“回头看”,提高全覆盖质量。创新巡察方式方法,注重倾听群众意见、群众呼声,推动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强化党委(党组)巡视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认真履行整改监督责任,落实省加强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探索建立整改促进机制、评估机制。进一步加大县委巡察向基层延伸力度,探索巡察成果运用、力量联动的途径方式。发挥巡察综合监督作用,加强巡察信息化建设,推动巡察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统筹衔接,与组织、政法、审计、财会、统计、群众等监督协作配合,形成监督合力。

(六)促进各类监督贯通融合,不断增强监督治理效能。充分发挥党内监督的政治引领作用,把监督融入区域治理、部门治理、行业治理、基层治理之中。要压紧压实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和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增强纪委监委专责监督推动作用,整合运用监督力量,研究探索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的措施。认真落实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严格落实《纪委监督同级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暂行办法》,着力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加强对同级党委和下级党组织的监督,探索开展上级纪委同下级党组织班子成员集体谈话、上一级纪委书记定期与下一级党组织书记谈话、开展述责述廉评议等工作。做深日常监督,深化包联监督,注重发挥纪检监察系统监督体系整体作用,探索联动监督、协同监督有效方法,综合运用走访、调研、督查、谈心谈话等方法,推动监督下沉、监督落地、监督于问题未发之时,让干部感受到监督、习惯被监督,让群众知道监督、参与监督。严明换届纪律,严肃换届风气,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反映问题线索具体且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必查要求,坚决查处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等行为。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对明知故犯和无心之过、肆意违规和改革失误、蓄意谋私和因公差错等区别对待、恰当处理,做到早发现早提醒、真容错敢纠错、讲政策给出路。严格执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督促落实党员权利保障措施,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内生动力。准确把握纪检监察证据标准,精准规范用好问责利器,常态化做好被问责和受处分干部跟踪回访工作,促进干部从“有错”向“有为”转变。

(七)抓深抓实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有效推进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全覆盖。发挥改革先导、突破、创立作用,统筹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任务。要围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关键环节,加强县纪委监委对乡镇纪委监察办、派驻纪检监察组的领导。落实《昌黎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办法(试行)》,强化派驻机构职责定位,规范履职内容,提升监督效能。健全“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制度机制,推动内设纪检机构、监管机构等形成监督合力。扎实推进纪检监察信息化工作。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市纪委监委部署要求,严格执行纪检监察法规制度,县监委依法依规、稳妥有序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八)从严从实加强自我监督约束,建设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肩负新时代新征程重大责任使命,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旗帜鲜明讲政治,带头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提高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政治能力。要不断加强纪委常委会自身建设,从自己做起、严起,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弘扬实事求是作风,加强调查研究,树立战略思维、系统思维,增强机遇意识、风险意识。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好干部标准,健全干部培养选拔考核评价体系。严格执行新修订的《昌黎县乡镇纪委监察办公室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加强对乡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指导。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深化全员培训,继续办好“机关大讲堂”,强化纪法意识、纪法思维、纪法素养,做尊纪尊法、学纪学法、守纪守法、用纪用法的模范。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加大严管严治、自我净化力度,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严守纪检监察权力边界。持续整治“灯下黑”,定期排查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坚决防止家人、亲属利用纪检监察干部影响力谋私贪腐,决不让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腐蚀生锈,以铁一般的纪律作风锻造纪检监察队伍。

同志们,站在新起点,踏上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任务繁重、使命光荣。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勠力同心、锐意进取,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为我县“十四五”开好局和全面建设新时代沿海强县、魅力昌黎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l00周年! 

名词术语注解

1.“三创四建”:2019年12月,省委九届十次全会提出2020年在全省开展“三创四建”活动,即创新、创业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体系,建设一流营商环境体系,建设现代化社会治理体系。

2.“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3.“三重四创五优化”:2020年12月,省委九届十二次全会上提出2021年要以开展“三重四创五优化”活动为抓手,有力推动目标任务落实。“三重”即抓重大国家战略、重大项目建设、重大民心工程;“四创”即创新,创业,创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创平安河北、法治河北;“五优化”即优化政治生态、优化经济结构、优化自然生态、优化营商环境、优化基层治理。

4.“三个区分开来”: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错误,同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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