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昌黎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09-17 09:44:36 阅读量:1076
忠诚履职尽责 勇于担当作为 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在中国共产党昌黎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9年2月12日)
杨 廷 辉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昌黎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四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按照市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和县委十二届三次全会部署要求,回顾2018年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19年工作任务。刚才,县委书记刘学彬作了讲话,对全县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提出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县纪委与新组建的县监委合署办公的第一年。回顾过去的一年,在市委、市纪委的领导下,县委团结带领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管党治党和政治生态展现风清气正的新气象。按照市委和市纪委决策部署,在县委坚强领导下,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落实“两个维护”,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勇于担当、敢于作为、奋发进取、真抓实干,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取得新成效。信访举报处置、扶贫领域整治、乡镇纪委考核等16项经验做法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网站刊发,政治生态研判、扫黑除恶惩腐打“伞”、纠正“四风”等9项工作被市纪委监委、县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中央、省委、市委巡视巡察交办的131件问题线索在规定时限内全部处置到位,办结率100%、查实率92%,位居全省前列。
(一)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推动“两个维护”落地落实。加强政治学习,坚持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县纪委常委会坚持把学习列为第一议题,专题研讨,学思践悟,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强化政治教育,协助县委组织召开领导干部政治性警示教育大会4次,通报曝光典型案件48起。严明政治责任,针对落实信访维稳主体责任不力问题,对相关乡镇党政主要领导追责问责,以问责督促责任落实。强化政治监督,紧盯“三大攻坚战”等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39件,处理60人。针对环保领域违纪违法问题,追责问责党员干部42人次。严格政治标准,紧盯农村“两委”换届,强化纪律监督,对2500多名村“两委”候选人和新进人员进行廉政审查,作出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对30名受过刑事处罚人员立案查处。
(二)稳步推进监察体制改革,全面促进职能、人员、工作深度融合。县委主动扛起政治责任,县委书记当好“施工队长”。县委牢牢把握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集中统一领导,有序推进机构设置、人员转隶、领导班子选举任命、挂牌揭牌等重点环节,顺利完成县监委的组建工作。健全内部运行机制,实行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职能分离、部门分设。主动试用各种监察调查措施,成功查处了县监委成立后的第一起留置案件,有力推动了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推动监察工作向村级延伸,在全县418个村选派特约监察员,深入一线发现村务工作、村干部作风等方面问题,为发挥“贴身”监督作用进行了有益探索。
(三)深入推进巡视巡察整改及县委巡察工作,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县委书记专题会及时听取巡察工作情况,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部署。理顺管理体制,实现县委巡察组与县纪委监督室分设。积极对接省、市巡视巡察,聚焦“六围绕一加强”,开展县委第二、三轮巡察,常规巡察13个单位,巡察“回头看”1个单位,共发现问题线索52件,涉及78人。做好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严格落实整改监督责任,加强督查督办,完成中央、省委、市委巡视巡察整改内容200项,县委巡察整改297项。
(四)健全机制突出重点,坚定不移纠正“四风”。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纠正“四风”攻坚行动。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完善《明察暗访工作暂行办法》,推动作风监督检查常态化、制度化。紧盯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节日节点,紧盯会风会纪、公车管理、婚丧喜庆等重点事项,加大明察暗访频次和问题查处力度,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172件,处理216人。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强对“五到四从四多”工作法、“两式两化”工作机制落实情况监督检查,重点整治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问题,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22件,处理36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1人。
(五)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履行好监督第一职责。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认真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监察法,加大对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宣传力度,组织班子成员及业务骨干到县人大、县委组织部等机关单位以及科级干部、党务干部、财务管理干部、农村“两委”干部等各类培训班宣讲授课,提升各级党员干部纪律意识。坚持挺纪在前,监督在前,配齐配强七个监督检查室力量,制定《执纪监督工作运行办法(试行)》,采取日常监督、重点监督、授权监督等方式,强化监督第一职责,提升监督质量。注重监督实效,精准处置问题线索,“四种形态”中的第一、二种形态同比分别增长82.3%、49.5%。协助县委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清单,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问责领导干部286人次,其中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238人次。加强村级监督,在村党支部设立纪检委员,打通监督“最后一公里”。
(六)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反腐败取得压倒性胜利。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肃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全年处置问题线索1019件,立结案335件,党纪政务处分319人,其中科级干部48人,移送司法机关18人。创新工作机制,制定《审查调查考核管理办法》,实行中央和省委巡视交办线索日调度制度,试行班子成员领衔办案、案件查办主办人制度,进一步提升办案效率。严守办案安全,落实“走读式”谈话机制,完善应急处置机制,积极推进乡镇标准谈话室建设,筑牢安全防线。深化标本兼治,协助县委分析研判政治生态,围绕审查调查中发现的农村党员干部易发多发共性问题,形成多篇调研报告,县委依据调研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干部管理的办法》《关于加强农村灌溉用电管理工作的意见》等制度,为从源头上治理农村基层腐败提供了制度保障。
(七)扎实推进专项整治,严肃查处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突出严查优亲厚友、贪污侵占、弄虚作假等问题,共查处40件,处理54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28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深挖细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坚持“一条主线、三条支线”工作思路,深化“一案三查”,汇聚惩腐打“伞”合力,重点核查21件问题线索,查处涉黑涉恶案件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41人。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一问责八清理”、基层“微腐败”整改“回头看”,加强教育系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部署开展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全县共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272件,处理319人,问责领导干部23人。
(八)践行忠诚干净担当,建设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实施纯洁提升、动力提升、素质提升“三大工程”,全面加强自身建设。积极开展“诵纪检情怀?铸卫士忠魂”主题诵读、烈士纪念日主题党日等活动,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强化干部学习、培训、考核,制定出台《乡镇纪委考核评价办法(试行)》。严格干部监督管理,落实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之外”、插手干预执纪执法行为等监管机制,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定《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进一步提升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一年来,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要清醒认识到,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从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情况看,全县信访举报总量同比增长139%,一些人仍然不收手不收敛不知止,甘于被“围猎”,减存量、遏增量的任务还很繁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然时有发生,特别是有的党组织管党治党不严,一些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管控不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变相存在,群众反映强烈。纪检监察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有的政治站位不高,从政治上认识、分析、解决问题能力不足;有的对监督第一职责认识不到位,不敢监督、不会监督、不善监督;有的以旧观念看待新问题,担当意识不强,主动意识欠缺;有的不善做思想政治工作,运用“四种形态”不精准;有的深化“三转”不到位,监督执纪问责存在“宽松软”;有的本领不强、作风不实,等等。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二、2019年主要任务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纪检监察工作必须适应新形势、抓住新机遇、展现新作为,为此将2019年确定为“工作质量提升年”,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高效开展。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省纪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按照市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和县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安排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落实“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取得全面从严治党更大战略性成果,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努力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确保党中央和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为推进县委“五个上台阶”发展目标顺利实现,为新时代打造京唐秦轴线上的“微中心”,加快建设生态昌黎、实力昌黎、活力昌黎、美丽昌黎提供坚强保证,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一)以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首要政治任务,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深化理解把握,努力做到在反复学习上更加全面系统,在学用结合上更加紧密科学,在推动工作上更加有力有效。从县纪委常委会做起,坚持把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研究贯彻落实措施,推动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北重要讲话和对河北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地见效。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扣主题主线,坚守我们党的初心使命、纪检监察机关的初心使命、党员个人许党报国的初心使命,持续发力学深悟透、务实戒虚、整改提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依托“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依托县委党校和廉政教育基地,创新教育方式和载体平台,增强教育实效,推动知行合一;加强监督检查,对搞形式、走过场的严肃追责问责;注重建章立制,把教育成果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砥砺党性心性、忠诚履职尽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以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重点,切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对践行“四个意识”、贯彻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的监督,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对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打好“三大攻坚战”、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等举措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党员领导干部把“两个维护”落实到实际行动上。紧紧围绕实施“四县战略”,决胜县委“九大攻坚战”,开展“政令畅通问责问纪问效”行动,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严查违反政治纪律行为。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进一步针对“七个有之”和“五个有的”问题,严肃查处政治上离心离德、思想上蜕化变质、组织上拉帮结派、行动上阳奉阴违等问题。以案为鉴,常态化开展政治性警示教育。严格政治把关,围绕干部考察调整、评优评先等重点,做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强化科级干部廉勤档案的管理和运用,严惩严查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为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提供纪律保证,持续净化优化政治生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对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认真等问题,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严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从坚持政治原则、严明政治纪律的高度,持续开展集中整治。紧盯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等问题,紧盯贯彻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错误表现,严肃查处空泛表态、应景造势、只喊口号、敷衍塞责、出工不出力等问题,坚持主体抓、抓主体、带头改,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强化精准问责,扭住主体责任,履行监督专责,防止问责不力或者问责泛化。
(三)以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为抓手,健全完善反腐败工作体制机制。严格落实“两个为主”。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和指导,在坚持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基础上,重点围绕线索管理、审查调查、处分处置等环节,健全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工作机制。有力推动“两个责任”贯通协同。认真履行协助党委全面从严治党职责,强化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加强对《县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各级党组织书记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常态化机制,督促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推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形成合力。积极推进我县党和国家机关派驻机构改革。突出内涵发展,完善内部运行机制,优化机构设置、编制调整和人员配备,加强教育培训、管理监督和考核评价,提高派驻监督全覆盖质量。严格按照省市部署和相关要求,如期完成改革任务。持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把增强对公权力和公职人员监督全覆盖、有效性作为着力点,全面贯彻监察法,把法定监察对象全部纳入监督范围,健全统一决策、一体运行的执纪执法工作机制。稳妥推进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加强乡镇纪检监察组织建设,进一步完善村级特约监察员制度。探索有效机制。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协调衔接,推动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效贯通,把权力置于严密监督之下。
(四)以履行监督第一职责为根本,在做实做细监督上下功夫。坚持不懈强化监督职能。积极探索有效监督的方式方法,完善《执纪监督工作运行办法(试行)》,突出加强同级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醒,推动解决;完成派驻机构改革后,强化派驻监督“探头”作用,加强对驻在部门的监督,建立重要情况报告制度;做实做细日常监督,贯通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使监督更加聚焦、精准有力。坚持监督下沉,建立健全纪委监委班子成员联系乡镇、单位制度,加强指导督导,推动各级党组织主动、严肃、具体地履行日常监督职责,切实做到监督常在、形成常态,形成监督与接受监督的浓厚氛围和良好习惯。坚持问题导向解决党风问题。持续督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深挖细查“四风”问题隐形变异的种种表现,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明察暗访,有效运用“四风问题人人拍”手机监督平台,从严查处顶风违纪行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插手特殊资源禁止性规定,坚持不懈、注重长效,促进规范、化风成俗。紧盯“关键少数”,动态分析和掌握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廉政情况,加强政治生态研判。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推动批评和自我批评形成常态,注重谈话与函询相结合,加大对函询结果抽查核实力度,对如实说明的予以采信,对欺瞒组织的严肃处理。严格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和省、市、县委《实施意见》《若干措施》,用好容错纠错等机制,对单位和个人在推动发展、改革创新、维护稳定等工作过程中,未能实现预期目标或出现偏差失误,但不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勤勉尽责、未谋取私利的,及时容错纠错,免除相关责任或从轻处理,有效保障党员权利,严肃追查处理诬告陷害行为。认真执行纪律处分条例,严格依法行使监察权,建立完善审查调查转换衔接办法,完善监察调查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五)以发挥利剑作用为目标,持续深化政治巡察。深入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市、县委巡视巡察工作规划,按照“六围绕一加强”要求,年内开展2—3轮常规巡察,适时开展专项巡察、机动式巡察,积极参与市县联动巡察。强化政治体检。全面审视被巡察党组织工作与建设,着力发现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责任问题、腐败问题、作风问题,违反党的“六项纪律”、搞“七个有之”等问题。强化巡察监督。坚持巡察监督与净化政治生态、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解决日常监督发现的突出问题相结合,增强巡察监督实效;探索乡镇党委巡问机制,推动巡察工作向村级延伸。强化整改落实。巩固拓展中央以及省、市、县委巡视巡察整改成果,深化巡视巡察整改“回头看”,推动全面整改、彻底整改。夯实整改主体责任,完善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加强整改日常监督的工作机制,形成有序衔接、互为补充、协调一致的整改监督链条,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敷衍整改,甚至边改边犯的严肃问责。强化成果运用。加大对移交问题线索查处力度,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特别是党的十九大以后发生的问题,优先立案、顶格处理。严格执行制度规定,定期向市委巡察机构报告工作。加强巡察队伍建设,提高发现问题能力,提升巡察监督质量。
(六)以减存量、遏增量为手段,巩固发展反腐败压倒性胜利。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集中统一领导,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统筹协调作用,持续保持有贪肃贪、有腐反腐的政治定力、战略定力,增强反腐败工作合力。坚持靶向治疗、精确惩治。开展重大典型案件攻坚行动,完善纪委监委班子成员领衔办案和案件查办主办人制度,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加强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行业的监督,依法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坚决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典型案件,坚决清除甘于被“围猎”的腐败分子,坚决防范各种利益集团拉拢腐蚀领导干部,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坚持有力削减存量、有效遏制增量。深化开展信访举报“降转升”活动,定期开展问题线索大起底、大排查、大清理,着力发现一批有分量、有质量的问题线索,集中查处一批有影响、有震动的典型案件,通报曝光一批群众反映强烈、震慑效果强烈的案件。坚持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着力用好纪检监察建议书,推动问题整改,举一反三排查腐败风险,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清除腐败土壤,补齐制度短板,堵塞监管漏洞;坚持一案一剖析、一案一警示,督促发案单位开展以案促教、促改、促建;抓实处分决定送达、执行、回访,强化现场警示教育,深化以案为鉴,筑牢思想防线。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既要查清问题、惩治腐败,也要保障企业经营者合法的人身、财产权益和企业合法经营,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健康环境。
(七)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动力,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加大专项整治力度,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深化“一问责八清理”。健全完善“清理+问责”机制,聚焦重点难点,特别是紧盯露天堆放粉尘污染物、焚烧秸秆、偷排偷放等环境污染问题,严肃查处环保问题背后的失职失责行为,督促解决一批影响党的建设、制约改革发展的深层次问题。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高度重视影响产业项目扶贫、对口帮扶以及扶贫工程推进等方面的问题,强化督导检查、深挖细查,重点解决脱贫出列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作风攻坚促进脱贫攻坚。扎实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围绕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加强对省、市、县政府民生实事落实情况的监督。聚焦群众痛点难点焦点,紧盯执法以及行政管理等直接与群众接触的基层行业部门,加强对关键岗位、重点人群的监督,严查推托绕躲、慵懒散慢、吃拿卡要以及相互扯皮、不负责任、内外勾结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切实解决“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等中梗阻问题;从挖沙取土、水电费管理等具体事着手,紧盯农村低保、危房改造、土地承包、征地拆迁等重点领域,严查基层干部盘剥克扣、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侵吞公共利益行为,切实解决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持续开展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聚焦人防工程项目实施、资金资产管理、企业资质审批等关键环节,严肃查处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失职失责等问题。深化涉黑腐败和黑恶势力“保护伞”专项整治。把打击“保护伞”作为主攻方向,扭住“一条主线、三条支线”,加大“一案三查”力度,严格按照“三个绝不放过”的界定标准(对背后“保护伞”“关系网”没有查清的绝不放过、对背后腐败问题没有查清的绝不放过、对失职渎职问题没有查清的绝不放过),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处置,坚决清除包庇纵容黑恶势力的腐败分子,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助长黑恶势力坐大成势、干预和阻挠案件调查处理等问题,严肃查处“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各级党组织要强化政治担当,坚持群众身边问题靠身边党组织解决,坚持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集中整治什么问题,有的放矢、分类解决、逐项推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摆在突出位置,深入排查调查,加大督查督办、直查直办和通报曝光力度,对查结的问题线索严格抽查复核,对失职失责的从严追责问责,切实让群众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就在身边。
(八)以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为标准,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面对新形势新考验,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时刻铭记“打铁必须自身硬”的政治要求,带头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高政治站位、政治觉悟、政治能力,当好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持续深化纯洁提升工程。加强思想武装、理论武装,积极开展纪念建党98周年、建国70周年主题党日等系列活动,把忠诚干净担当转化为一言一行。加强机关党建工作,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贯彻民主集中制,强化作风和纪律建设,落实“三严三实”要求。强化内部监督,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切实把执纪执法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确保依规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严格落实《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管理暂行办法》,坚决严查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行为,坚决防范被“围猎”,坚决防止“灯下黑”。强化县纪委委员以及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监督责任,建立县级特约监察员制度,全面履行好职责任务。持续深化素质提升工程。加大教育培训力度,通过举办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组织在线学习考试、举办机关“大讲堂”等方式,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加强实践锻炼,选派机关干部到市纪委监委协助办案,组织乡镇纪检干部到县纪委监委跟班办案,让干部在一线开阔视野、增长才干,培养纪法皆通的“专才”和“通才”。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加大遴选调配、轮岗交流力度,注重选拔专业性人才,发现识别优秀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激励干部经得起磨砺、顶得住压力、打得了硬仗。加强考核管理,严格落实《审查调查考核管理办法》《乡镇纪委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等工作制度,以考核促工作,以奖惩激动力。创新开展质量提升工程。坚持高标准、高效率、高质量,发扬“工匠”精神,聚焦主责主业,精益求精,追求卓越,扎实开展纪检监察工作。要切实履行监督第一职责,真监督、敢监督、善监督,管好关键人、关键事、关键处、关键时,确保监督检查质量提升;要严格依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办事,依规依纪依法核查问题线索,确保审查调查质量提升;要坚持靶向思维,精准问责在贯彻决策部署、干事创业、维护群众利益等方面存在的失职失责行为,确保追责问责质量提升;要严把事实关、程序关和法律法规适用关,当好“质检员”,确保案件审理质量提升。同时,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和规矩意识,落实“大包干”、种好“责任田”,加大执行力度,工作一经安排部署,就要做到坚定坚决、不折不扣、落实落细,决不能虎头蛇尾甚至是有头没尾。要加强调查研究,尤其要在工作过程中注重发现、分析、总结问题原因和内在规律,形成问题类信息或调研报告,为管党治党的具体工作实践提供参考和建议。总之,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讲政治、练内功、提素质、强本领,切实打造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铁军。
同志们,走进新时代,肩负新使命,承载新希望。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纪委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奋发进取、砥砺前行,以一以贯之的政治定力、政治担当和政治责任,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奋力谱写昌黎新时代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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