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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

派驻机构

昌黎县纪委监委

(一)昌黎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
1.昌黎县纪委监委第一派驻纪检监察组
2.昌黎县纪委监委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
3.昌黎县纪委监委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
4.昌黎县纪委监委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
5.昌黎县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
6.昌黎县纪委监委第六派驻纪检监察组
(二)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职责
依据党章党规、宪法和监察法,根据派出机关授权,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监督综合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股级干部,督促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督促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主要工作职责是:
1.推动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聚焦主责主业,突出监督重点,推动综合监督单位党组(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督促综合监督单位机关纪委履行监督责任。
2.依规依纪依法履行监督职责,重点检查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以及县委的决策部署,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坚持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加强作风建设等情况,督促综合监督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加强对综合监督单位本级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监督,紧盯“关键少数”,及时处置巡视巡察反馈的问题线索,加强信访检查、执纪检查、案件检查,实现思想教育、政策感化、纪法震慑相结合。
3.督促指导综合监督单位党组(党委)综合运用各种问责方式,追究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加强对综合监督单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针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决策部署不力,管党治党宽松软,“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选人用人失察,任用干部连续出现问题,巡视巡察整改不力等方面问题提出问责建议。
4.依法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加强监察监督,推动综合监督单位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政育,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综合监督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县管干部涉嫌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问题,及时向县纪委监委报告。负责审查调查综合监督单位非县委管理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案件。发现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的,及时报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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